国务院同意国家计委、建委、经委、上海市、冶金部《关于上海新建钢铁厂的厂址选择、建设规模和有关问题的请示报告》
1978年3月11日
1978年3月11日,国务院同意国家计委、建委、经委、上海市、冶金部《关于上海新建钢铁厂的厂址选择、建设规模和有关问题的请示报告》,决定从日本引进成套设备,在上海宝山县新建钢铁厂。


1978年3月11日
1978年3月11日,国务院同意国家计委、建委、经委、上海市、冶金部《关于上海新建钢铁厂的厂址选择、建设规模和有关问题的请示报告》,决定从日本引进成套设备,在上海宝山县新建钢铁厂。